分工会活动通知
日期:2015-11-04 编辑:admin 来源:
通知
2005年10月8日
各分工会:
决定以分工会为单位,组织全院教职工进行活动,有关事宜如下:
1、参加人员:本院教职工。(不含临时工,离退休职工另行安排)。
2、活动时间段为10月15日至12月10日之间,但要利用假日进行。
3、经费安排:按人均80元的标准,由各分工会借支,凭发票在院工会报销。
4、活动主要内容为农家乐休闲、钓鱼、游园、参观、文体活动、歌舞欣赏等,不得购物、发钱、聚餐。
5、各分工会写出活动小结,于12月15日前交院工会存档。
6、各分工会认真组织活动,并确保活动安全。
院工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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